关于对评估印证材料进行阶段性检查的通知

时间:2020-07-28 09:52 来源:评建办公室浏览: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):

根据贵工评估办【2019】2号文件和贵工评估办【2019】3号文件的要求, 12月24日开始,评建办工作人员将到各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)进行第一次评估材料完成情况阶段性检查。请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将已完成材料(电子版)按顺序存放备查。检查人员将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填写“评估材料阶段性检查记录表”。

请各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)做好准备。检查时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)负责人必须在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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